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讯28日,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在网站上发布关于《互联网旧货交易平台建设及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函。《规范》除从互联网旧货交易平台建设及管理的原则,建设主体的资质,技术和安全条件,用户、交易、数据管理功能等各方面作出要求外,还对旧货质量做出规定,要求旧货质量鉴定应符合GB/T21667的规定。

《规范》要求平台从技术上支持对交易状态的监控,从而保护平台、商户和消费者各方的合法权益。

对平台上的商户资质和经营条件,《规范》要求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对于自然人利用平台销售旧物或闲置物品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规范》要求应经过平台实名注册,应能够独立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规范》对旧货质量做出规定,要求平台对旧货进行质量管理,旧货质量鉴定应符合GB/T21667的规定,实行品质分级,商户对旧货进行维护、修理、加工、改造、翻新后,应承担其产品质量责任。

此外,《规范》还对互联网旧货交易平台信息发布从知识产权保护等维度作出要求:平台应当建立适当的工作机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不应发布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物品信息。对于权利人附有证据并通知具体地址的侵权页面、文件或链接,平台经营者应通知被投诉人,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平台经营者发现商户有侵权行为或发布违法信息的,平台经营者应对有关商户予以警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有害信息。

《规范》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2日。

关于《互联网旧货交易平台建设及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中国旧货业协会2017年申报立项的《互联网旧货交易平台建设及管理规范》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修改建议请填写在附件2《行业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中,并电邮至相关起草单位联系人邮箱。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2日。

联系人:

中国旧货业协会常大磊

电话:18911383177

邮箱:cn130038@126.com

附件一:《互联网旧货交易平台建设及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二:行业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18年11月27日

(综合人民网、商务部网站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