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等城市,并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跨境电商迎重大利好。

对此,亿邦动力研究院对该政策做出了解读:

一是按个人物品监管的方法成为基本监管思路。

国务院常务会决定继续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方式,使得跨境电子商务核心监管政策得到稳定延续,也使“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的方法成为现阶段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基本的监管思路,本政策的出台对担心政策波动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是一剂强心剂。

二是扩大了政策适用范围。

本次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使得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企业可以在更广泛的区域内进行布局和发展,也使更多的地方政府可以以跨境电子商务为抓手扩大对外开放。

三是加大了促进政策力度。

本次政策除延续之前的税收政策外,还新增了63个税目商品,并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提高单笔交易限值和年度交易限值均是业界提出频率最高的政策诉求,在中央各部委与企业调研座谈时也经常被提及。可以看出本次政策也是在政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做出的调整,顺应了现阶段行业发展趋势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