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消息,《电商报》从海关总署网站发布文件了解到,自2019年11月1日起,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会优化,自2019年11月15日起,进口货物分段将实施准入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收货人销售或使用进口货物依法应当办理其他手续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公告所称检查,是指海关在进境环节对进口货物依法实施的检疫、查验或商品检验作业。其中,口岸检查由进境地主管海关在进境地口岸实施,目的地检查由目的地主管海关在目的地实施。
此外,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需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依企业申请实施重量鉴定并出具重量证书;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不需要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海关不再实施重量鉴定。
同时,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重量,海关对申报情况实施抽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