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消息,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提出培育一批在电商扶贫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并对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的,给予收购金额10%以内的补助。
方案还提出,到2019年底,全省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新增100亿元以上、总额超过500亿元,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5000个以上,培育一批在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扶贫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培育省级示范点300个以上,对农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网点给予1万元奖励。
此外,还将优化网点功能布局、加强经营主体建设、强化电商利益联结、提高电商培训实效、精准推进电商扶贫、引导电商应用创新、完善服务基础设施、提升电商公共服务、加强电商政策保障9大任务。
其中,安徽省将提升贫困村网点的扶贫服务功能,指导网点通过电商平台、网上小程序、微商等开展农产品网络销售;全年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100家以上、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100个以上,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3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