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讯 来自商务部驻匈牙利经商参处消息:据布达佩斯商业日报2018年11月26日报道,最近在涉及电子商务业务解决方案相关的竞争规则中出现了几项重大进展。 德勤专业服务公司的专家认为,对网上零售感兴趣的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特别谨慎,因为任何失误都可能导致重大罚款。

德勤说,电子商务部门在匈牙利扩张迅速,2017年互联网上花费的总金额达3650亿福林,占匈牙利零售总额的4.3%。德勤表示,电子商务的普及也带来了其他市场的兴起,引发了消费者保护和竞争法方面的新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只有当局介入后才能清楚地了解情况。

竞争法中大多数电子商务监管的发展都与取消限制有关。这是欧盟将数字单一市场战略作为优先事项的结果。该战略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有助于跨境电子商务的传播。由于制造公司禁止其贸易网络中的零售商在线销售其产品,因此,多项委托调查,无论是已完成还是正在进行中,已然启动。德勤说,从竞争法方面来看,显然一般性禁止在线零售是对自由竞争的严重限制,是不允许的。在某些限制情况下,制造商只实施部分禁令,禁止零售商在亚马逊和eBay等特定在线市场上销售商品。欧盟成员国发起的多个监管进程引发了对此类协议的谴责,认为是对自由竞争的自动禁止性限制。

与此同时,欧洲法院在去年12月的科蒂决定(Coty decision)中表明,禁止在某些在线平台上的电子商务不会自动地形成禁止性竞争限制。更重要的是,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以更好的理由使在线平台禁令得以实行。

选择性网络。另一种限制在线商务的典型工具是,当制造商创建一个选择性零售网络时,该网络不包括仅在线进行销售的公司,声称其网络成员只能是进行店内业务的公司。竞争法不禁止此限制,也不对仅涉及电子商务或仅在店内开展业务的零售商使用不同价格进行限制。不过,就其销售特征而言,制造商对在线和离线运营的零售商以不同价格销售产品在法律上存在问题。

通常用于限制电子商务的方法是确定在线销售产品的最低价格。这种做法的目标是确保零售商不会在网上以更便宜的价格销售店内的相同产品,因为这使得完全进行线下业务的公司处于劣势。尽管有各种的论证,但竞争法中不允许这种限制。欧盟委员会对四家确定在线零售价格的电子制造商处以超过1亿欧元的罚款。其他欧盟当局也开始了反对定价的程序。另一种做法是制造商和零售商同意不通过互联网向不同国籍或不同地点的买家出售商品。

匈牙利德勤法律部竞争事物负责人安娜·米克斯说,“这样的协议被视为竞争的核心限制,在竞争当局管理进程中,很有可能被罚款”。“重要的是要注意,基于地点或国籍的歧视不仅受到竞争规则的禁止,而且还受到今年的地理封锁立法的影响,该立法试图引入更多的部分规则来促进跨境贸易的开展。”

德勤说,电子商务规则似在不断变化发展,预计不会出现停滞趋势,预计未来的时期会发生密集变化。

德勤法律部的Péter Göndöcz说,“委员会于11月8日发布的'路线图'暗示了这一点,因为他们正式宣布开始了关于'垂直供应和分销协议豁免'的协商,这将会确定竞争规则”。“该协议将于2022年到期,委员会希望利用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来确定现行法规是否为过去几年所发生的变化提供了充分的答案,主要是关于在线商务传播和新在线市场参与者的进入。磋商结果可能会导致重新评估‘垂直供应和分销协议豁免’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