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口岸全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各单位协调配合、担当作为,推动实现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提升。
一是明确收费主体、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价单位及定价形式,在全国各口岸中率先建立港口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公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实现“价格公开、明码标价”。二是天津港集团公布实施“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对外贸进出口客户提供涵盖报关、码头、堆场等环节实行“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大幅减免下属企业口岸常规服务费用,打造口岸收费“价格标杆”。三是建立地方国际货代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将货代企业基础信息、价格公示信息以及管理制度规定等内容纳入平台管理。出台地方货代标杆企业奖励政策,制定地方货代行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四是推进北疆港区“双优化”改革,融入海关顺势监管、嵌入式监管的理念,推进出口货物“码头集港”作业模式,压缩码头以外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数量,尝试和优化无人码头监管模式,进一步丰富进出境船舶监控、监管指令融入码头装卸作业、海关监管货物可视化监控等环节海关与港口作业系统数据共享项目。五是优化监管证件办理程序,压缩单证合规时间。天津海关实行报关单“日清”制度和审单放行限时办结机制。开展原产地证书打印改革试点,实现出口原产地证书“网上申报、自助打印”。天津贸促会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应用电子原产地证书和电子印章。推动落实原产地证自主声明制度。落实外贸经营者备案与申领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六是推广应用提前申报模式和简化查验流程。天津海关全面启动海运出口货物“提前申报”模式。实行查验免预约模式和进境大宗散装粮食“边检、边卸、边放”的全流程检疫模式。七是推进天津港口岸进出口集装箱“一码通”物流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将物流链中的全部船公司、船代、堆场、码头公司用统一的标准化接口有效连通,实现集装箱设备物流信息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