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今天(8日)发布《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2018》。年报显示,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总体风险水平显著下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互联网金融应该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管。
《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2018》显示,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但仍面临过度借贷、多头借贷、问题机构“甩手”退出甚至恶意跑路等风险隐患。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几乎覆盖了支付、借贷、证券、保险、理财等各类金融服务领域。不过,也一度因“现金贷”“校园贷”乱象频出、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机炒作盛行等引发诸多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概念的游动不应影响对金融活动本质的判定。一方面由于其跨界、混业、跨区域经营特征,相关风险扩散速度更快、波及面更广、溢出效应更强。另一方面,接受其服务的多为长尾客户,风险识别能力不高,损失承受能力有限。更重要的是一旦出现风险,其空间范围和受众数量相比传统金融要翻好几个量级,潜在的社会危害比以前更严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难度也更大。
今年6、7月份,P2P网络借贷平台集中出现问题,曾一度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潘功胜表示,经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最近一段时间,个体网络借贷领域的整体风险水平有一定下降。不过他强调,互联网金融或金融科技应该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管。潘功胜说:“任何金融活动都不能脱离监管体系,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以技术之名掩盖金融活动的本质。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准入管理的主体、日常监管的主体和从业机构展业空间范围应该保持一致。只要做相同的业务,监管的政策取向、业务规则和标准应该大体一致,不应对不同市场主体的监管标准宽严不一,引起监管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