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消息,《电商报》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加快发展,兰州市日前印发《兰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扶持政策(试行)》。从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间,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据悉,《政策》扶持对象是指在综试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兰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从事跨境电商相关业务的企业和跨境电商相关服务机构。跨境电商贸易企业应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在外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跨境电商交易数据纳入兰州海关或综试区统计。

《政策》还明确了支持跨境电商建设方向,支持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培育,支持打造跨境电商品牌,支持跨境电商服务创新,支持打造跨境电商大数据信息中心,支持打造综试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聚集中心,支持打造面向“一带一路”的跨境电商智能物流中心,支持打造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创业中心以及其他建设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