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平台销售意外险产品一度备受争议。7月2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7月22日,银保监会财险部向各财产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清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监管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立即停止通过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各公司应于一个月内上报自查清理情况。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多家财险公司已停止与现金贷等网贷平台合作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银保监会叫停现金贷平台搭售意外险

财险公司一个月内上报自查情况

通知要求,财产保险公司自查清理事项分为四大部分,分别是全面组织开展业务排查、及时彻底进行业务清理、认真细致做好客户服务、持续强化公司内部管控。公司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并于一个月内将自查清理情况报告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

具体来看,首先,监管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排查与现金贷等网贷平台合作开展以外伤害保险业务的情况,包括是否开展合作、合作平台名称数量、保费收入、保险金额、赔付情况、客户数量等。

其次,各公司应及时彻底进行业务清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应立即停止通过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关闭清理相关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持续监测已停止合作的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是否存在私自销售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制止。严禁将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挂靠到其他保险中介销售渠道或者公司直销渠道。严禁委托无合法资质的互联网第三方平台销售意外险。

此外,各财产保险公司仍要认真细致做好客户服务,要指派专责部门和人员,主动做好存续客户的宣传解释和后续理赔服务工作,防止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最后,监管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全面加强内控管理,防止出现强制搭售、捆绑销售等不良行为,发现合作平台等销售渠道存在此类问题的要立即制止并停止合作。公司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并于一个月内将自查清理情况报告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对于自查清理走过场、不到位的公司,将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多家财险公司已终止与网贷平台合作

有财险公司高管告诉记者,对于该《通知》的下发,不少财险公司已有所行动,同时一些公司也已提前终止合作。

例如,易安保险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监管文件下发前,公司已停止与现金贷等网贷平台合作的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后续,公司将持续监测已停止合作的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是否存在私自销售意外伤害保险情况,如发现将立即停止。目前,公司已做好客户服务工作,指派专责部门和人员,进行存续客户的宣传解释及后续理赔服务工作,严格遵守监管要求,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前,大地保险通过保险经纪公司与“秒购”“惠花花”等现金贷平台合作销售意外险,而从2019年3月起,该公司也已全面停止与经纪公司的上述合作。

不过,一家现金贷平台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目前暂未接到相关通知,业务开展方面也未受影响。

对于为何监管开始排查并清理财险公司与现金贷平台合作销售意外险的业务,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原因在于现金贷或网贷平台通过较强的市场地位搭售保险,从而可能损害金融消费者的产品服务知情、自主选择、公平交易等权益。

“在该《通知》严格执行后,紧密嵌入这一渠道的意外伤害险销售会切断。不过网贷平台还可以推介意外伤害险或寿险的信息,供借款人或其他人在符合要求的直销或中介渠道自愿选择保险。”王向楠补充道。

另有某保险经纪公司高管表示,相比寿险以及其他险种,意外伤害险签约过程的要求相对简单,即使消费者不太了解也有可能很快签约。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下发的对象是针对财险公司,而除了财险公司频繁与现金贷平台合作外,寿险公司以及保险代理公司也有类似业务。

例如,有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称,在“国美易卡贷”上贷款7200元,等钱到账时却发现被恒安标准人寿自动划走了432元,并显示该险企已承保意外风险保障服务。

仍有十余家现金贷平台捆绑销售保险

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默认购买保险已经变成了一种行业现象,并且很多现金贷平台通过在借款人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保费的形式变相收取高额利息,实际年利率超过监管红线。

记者在聚投诉上搜索查找“现金贷、保险“字样发现,包括快贷、惠花花、米米罐、秒购、惠花钱、钱包易贷、月光侠在内的十余家现金贷平台因“砍头息、捆绑扣除保险费用”等问题收到投诉。此外,投诉人提及的保险公司涉及大地财险、易安财险、永安财险等数家保险公司。

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现金贷平台大多数是按贷款比例收取保险费用,贷款金额越高,被搭售的保费就越高。以“秒购”平台搭售公共交通意外险为例,该款产品由大地保险承保,保障期限14天,如分别贷款1500元和3000元时,保费就由270元升至540元。另据记者调查,借款人李俊(化名)在某现金贷平台借款3000元,在下款时一次性扣除“保费”后,到手金额却只有2540元,借款3个月分3期还清,综合借款年利率超过200%,远高于监管界定的36%红线。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陈嘉宁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意外伤害险已经变成现金贷平台变相加息,提高利率的工具,现金贷平台通过搭售意外伤害险上调保费,钻了保险制度的空子绕开了监管。

实际上,很多现金贷平台看中的是搭售保险产品带来的可观收益。一位现金贷平台从业者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不少平台搭售保险产品,一是为了对标大型贷款公司以及银行信用社等,让消费者放心;二是,保险返佣很高,对于平台来讲,随便挂靠一家有保险牌照的公司,拿到的返利根据险种不同在10%-65%左右。

“现金贷砍头息变种就像猫鼠游戏,一条路堵死了未来可能还会有其他的方式规避监管,之前收取‘购物费’、‘会员费’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陈嘉宁如是说。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曾在今年3月向相关会员单位发布《关于开展高息现金贷等业务自查整改的通知》中明确各会员机构及所合作机构均应依法合规开展营销和宣传活动,不得提供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规定的借贷及借贷撮合业务,不得从借贷本金中以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等费用的方式直接或变相收取砍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