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规模年内已超千亿的ETF基金(非货币)即将在制度层面迎来变革。北京商报记者11月19日获悉,交易所向部分券商及基金公司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对上市基金做市商多项指标做出修改并新增部分要求。在业内人士看来,制度的变更或与近期市场交易量上升、ETF规模大涨相关,也有助于监管对做市商更加规范化和细致化的管理。
做市商制度多项要求趋严
据了解,首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于2012年5月25日正式发布,并于2015年5月进行修订,该次修订进一步扩充了引入流动性服务的基金品种和流动性服务提供机构的选择范围。而本次修订则是时隔三年后,上市基金流动服务业务指引的再次修改。有业内人士透露,对比2015年的修订版本,此次修改除拟引入做市商审核机制、做市商分层制度之外,还在做市商报价价差、最低报价数量等标准上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根据2015年版《业务指引》内容显示,彼时只需满足交易所列出的各项要求即可成为做市商。而根据《指引》征求意见稿中内容,交易所将对做市商进行资格审核,即券商等机构需要先向交易所申请做市商资格,在满足相应条件后才能成为上市基金的做市商。此外,交易所也对做市商提出了人员系统及风控上的相关要求。
其次,《指引》征求意见稿在做市商提供的买卖报价价差以及最小申报数量要求方面也做出了变更,对比2015版《业务指引》中的规定,指标有从严的趋势。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原先买卖报价的最大价差不超过1%,而《指引》征求意见稿则表示,会根据不同基金品种提出不同的报价条件,其中,最高的股票型基金最大报价价差不超过0.5%,货币ETF则更低。另外,上市基金最小报价数量也由原来统一的不低于1万份改成股票基金不低于20万元,其余基金品种的最小报价数量也在20万元左右。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指引》征求意见稿还拟区分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其中,主做市商包括5档评级,而一般做市商分为4档评级。对于主做市商会根据打分指标,引入淘汰机制,一般做市商则不会进行年度末位淘汰。不过,主做市商会根据评级结果获得激励和费用减免。据了解,激励包括试点基金的交易经手费,股票型ETF沪市成分股交易经手费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等。
市场回暖提供价差缩减基础
今年以来,ETF规模持续增加,下半年增长尤其明显。W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18日,非货币ETF份额总计2240.9亿份,较年初时的936.34亿份,增加了1304.56亿份,增幅达到139.33%。同期,规模也由年初的2318.3亿元新增至3434.94亿元,增幅为48.17%。
德邦基金FOF业务部总监王群航表示,最大报价价差的下调或与近期市场回暖、交易量提升息息相关。而市场最近一个月交易量不断走高,与ETF交易活跃不无关系,部分ETF份额和规模也出现暴增,产品规模的扩大和流动性的增强,也为报价价差比例的缩减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市场基础。
同时,王群航强调,ETF产品会是场内FOF的重要投资标的,旗下相关的场内FOF会将ETF产品作为重点关注对象,而ETF市场的走势越好对于场内FOF这一细分品种的发展越有利。在新的规范制度下,ETF和场内FOF有望能够形成良好的互动,共荣共赢。
完善ETF做市规范
对于做市商相关要求的增加和趋严,南方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内部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坦言,最近ETF产品受投资者青睐,多只产品出现单日份额暴增情况,而做市商对上市基金的流动性影响较大,由此监管可能会提出相关要求对ETF做市商进行规范化和细致化管理。
王群航也表示,对做市商要求的趋严也与此前部分个人和机构利用做市商地位操纵市场受处罚不无关系。据悉,8月6日,证监会发布“2018上半年行政处罚情况综述”,综述内容显示,文高永权等4人通过联合买卖、连续买卖、发布虚假信息等多种操纵手法,间杂与做市商合谋操纵新三板挂牌公司“众意传媒”股价,4人共被罚款180万元。
8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公告表示,对5宗操纵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时任国泰君安场外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做市业务部负责人王仕宏与时任小乘登陆新三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总裁陈杰串谋,通过做市商专用证券账户及陈杰实际控制账户,利用国泰君安做市商地位,在做市交易过程中采用在收盘前10分钟以主动低价申报卖出成交等方式打压或锁定股价,对“福昕软件”等14只股票实施了操纵行为。最终,证监会依法对王仕宏、陈杰操纵市场案作出处罚,对王仕宏、陈杰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但相关要求的趋严可能会对本来规模就较小的ETF产品造成更大的流动性影响。”上述业内人士猜测,他表示,最大报价价差的比例下调后,做市商在单一产品所能获取的利润也将随之降低,因此,规模和流动性都处在劣势的ETF产品可能会面临着更高的做市成本,导致做市商资金更加倾向于规模更大、流动性更好的ETF,两极分化的局面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