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国家统计局14日发布了2018年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对此,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高级统计师冶静怡进行解读。冶静怡分析认为,市场销售实际增速有所加快,网上零售占比持续提高,多数商品类值增长加快。
市场销售实际增速有所加快
从名义增长看,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当月同比增速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主要是受汽车类商品降幅扩大和石油类商品增速高位回落等因素影响。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同比下降10%,降幅比上月扩大3.6个百分点;石油类商品增长8.5%,增速回落8.6个百分点。据测算,此两类商品拉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超过0.7个百分点。
从实际增长看,扣除物价因素,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速比上月加快0.2个百分点。
网上零售占比持续提高
1-11月份,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25.4%,增速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16.3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8.2%,比上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
“双11”当天全国主要电商平台交易额(包括商品和服务)超过3000亿元,同比增速超过30%,仍保持快速增长,但增速比上年同期有所回落。
多数商品类值增长加快
在限额以上单位15个商品零售类值中,8类商品类值增速提高。特别是吃穿用等基本生活类和文体娱乐类商品增速明显提高。
(一)基本生活类商品增长较快。
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服装类、日用品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10.6%、5.6%和16%,增速分别比上月加快2.9、0.7和5.8个百分点;1-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服装类、日用品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10.1%、8.7%和13.4%,均保持较快增长。
(二)部分升级类商品增速明显提高。
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同比增长12.5%,增速比上月加快7.7个百分点;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增速分别比上月提高0.9、5.3、14.2和2.9个百分点。1-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通讯器材类和家用电器类商品较快增长,增速分别比限额以上单位平均增速高4.4、1.9和2.2个百分点。
(三)餐饮收入增长好于商品零售。
从消费类型看,今年以来,餐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1-11月份,餐饮收入同比增长9.5%,增速比商品零售高0.5个百分点。其中,11月份,餐饮收入增长8.6%,增速比商品零售高0.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