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推进新零售发展(2018-2022)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将推进实体商贸零售行业的新零售转型,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成新零售示范城市。

在加大新零售业态政策扶持方面,杭州市本级每年将安排1亿元新零售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传统商贸零售企业的新零售提升改造,以及线上龙头企业与传统商贸零售企业的合作项目。

《意见》指出,要主动适应新零售发展趋势,引进新业态、汇聚奢侈品、展示老字号、拓展新消费,引领消费升级。推进30家以上老字号企业开展新零售相关业务。在优化新零售业态规划布局方面,《意见》还提出主城区各连锁超市和生鲜超市要以3公里为服务半径,为线上订单提供三十分钟送达服务;居住小区周边的社区小店以300米为服务半径,实现新零售对居民日常消费的全覆盖。

关于推进新零售发展(2018--2022)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新零售是以信息技术为驱动,以消费者体验为核心,以大数据技术重构人、货、场关系的一种泛零售商业模式。各类商业主体根据商品、服务和效益的商业本质,开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商业探索和实践,均为本《意见》支持和鼓励的新零售业务范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新零售发展,促进杭州市扩内需促消费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试点带动的原则,大力发展新零售、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行业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由粗放式发展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向融合协同新生态转变,提升行业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绿色化水平,促进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杭州作为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和新零售策源地的先发优势,大力推进各种新零售业态发展。争取在2022年建成一批线上龙头企业的线下示范项目、传统商贸零售企业的提升改造项目,以及线上线下企业相互合作的共建项目。积极推进实体商贸零售行业的新零售转型,实现电商龙头企业向线下拓展的业务布局,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成新零售示范城市。

三、主要措施

当前杭州市新零售发展的主要形态分为电商平台自营线下零售实体、传统零售实体改造升级、电商平台与传统零售企业联合改造现有业态等模式。围绕以上商业形态,重点在以下方面开展推进工作:

(一)推动实体商贸零售转型升级

积极鼓励和推动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餐饮服务企业、社区便利店等实体商贸零售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全面改造业务流程,争取到2020年底完成以下工作:

1、推进80%的百货商场、大型综合类超市建成电子标签、智能收银系统、线上会员系统,有条件的建立线上交易平台,开展一定半径的配送服务及异地客户快递服务。

2、推进大型实体商贸零售企业升级改造智能化、场景化体验式零售网点;推进建立24小时无人值守货柜、无人便利店。

3、推进70%规模以上的餐饮企业建立智能点菜、智能收银和后台管理系统,并接入互联网推广平台;推进 家餐饮企业建立智能化餐厅;鼓励龙头、知名餐饮企业网上交易,提供半成品及熟食制品网上交易服务。

4、推进 5 条以上商业特色街和 5个以上商业综合体建成智能商圈,商圈内60%商户建成智能收银和后台数字化管理系统,客流量及交易数据由商圈管理机构实时掌握并进行动态分析管理。在各大互联网平台对商圈开展线上推广活动。推进延安路国际商业大街和全市商业街区建设,制定实施商业特色街区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主动适应新零售发展趋势,引进新业态、汇聚奢侈品、展示老字号、拓展新消费,有效推动消费变革、引领消费升级,加快打造新购物天堂。

5、推进30家以上老字号企业开展新零售相关业务,鼓励改造现有门店,进一步提升老字号企业的经营水平。

6、推进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智能体验超市建设,重点扶持家营业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的智能化、体验式零售网点,通过门店体验、线上下单、就近配送,逐步提高智能体验超市的社区覆盖比例,缩短消费与服务半径,让市民从产品新鲜、配送快速、服务高效中得到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

7、探索推进在居住人口5000人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建设智能生鲜投递柜,承接各类连锁超市、生鲜超市、菜场的生鲜订单派送业务。

8、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集团的引领示范作用。市、区(县、市)两级国有商业集团要率先开展新零售业务布局,引导下属企业转型升级。自有物业招租过程中,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零售业态入驻。

(二)推进线上龙头企业开展线下新零售业务

大力推进线上龙头企业建立线下新零售示范项目,同时为传统零售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9、推进10 个以上热销网货品牌开设线下实体店。推进30个热销网货品牌在线下开展临时性的快闪店促销活动。

10、鼓励各大跨境电商平台根据用户消费数据,选取进口品牌中的精选商品开展临时性的快闪促销活动。

11、支持传统零售主体及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开设实体展示店、体验店,提供线下展示、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

(三)优化新零售业态规划布局

12、市、区(县、市)两级联动,以区(县、市)为主对新零售业态开展规划布局。各区、县(市)要主动对接各类新零售龙头企业发展计划,在充分利用现有商业空间资源的基础上,预留布局空间,特别是在主要商业街、综合体等商业空间优先布局各类新零售业态。

13、主城区各连锁超市和生鲜超市合理布局,以3公里为服务半径,预留空间建设配送系统,为线上订单提供三十分钟送达服务。

14、在各居住小区周边布局社区小店新零售业态,以300米为服务半径,实现新零售对居民日常消费的全覆盖。主动对接和服务城市化进程,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可持续发展。推动新零售业态向大型居住区、新建城区和乡镇村发展,在大型居住区布局社区小店新零售业态,在新建成区和乡镇村布局农村电商等,实现新零售在城乡全覆盖。

15、培育延安路等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示范街区,努力打造国际化购物天堂的标志性区域,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重点引进著名互联网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国际名品旗舰店、老字号企业入驻,推动互联网龙头企业在延安路设立体验中心,推动传统商贸企业向线上发展,实现就近方便、展示形象、集聚人气,让消费者在延安路能获得更多体验。

(四)加大新零售业态政策扶持

16、在市本级每年安排1亿元新零售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线上龙头企业拓展线下新零售业态、传统商贸零售企业的新零售提升改造,以及线上龙头企业与传统商贸零售企业的合作项目。

对于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全面使用智能收银系统,营业区域内移动网络全覆盖、应用独立APP、用于3公里半径配送服务的前置仓占总营业面积10%以上、线上订单交易额达到总营业额30%以上的智能化体验式超市,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扶持资金。扶持资金可以给予智能化体验式超市,也可给予向其提供营业场地的物业业主。

对于商业特色街或商业综合体与电商平台合作,区域内60%的商家安装智能收银系统、后台管理系统且总数达到60家以上,电商平台对特色街或综合体商家在平台显著位置进行展示和推广,并向管理方实时提供商家动态交易数据的,给予每条特色街或每个商业综合体最多200万元的扶持资金。扶持资金可以给予特色街、商业综合体管理方,或经管理方与电商平台共同认可的提供智能收银系统及后台管理系统安装服务的供应商。

对于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小店接入电商平台供货管理系统,安装智能收银系统和后台管理系统,统一挂牌为电商平台加盟店的,给予每家小店最多2万元的资金扶持。扶持资金可给予小店,或电商平台和小店双方共同认可的服务商。

对于餐饮企业安装使用智能化点菜收银一体化,给予每台不超过2000元的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发放给安装设备的餐饮企业,或向其提供设备、且注册地在杭州主城区的设备供应商。

对于安装使用扫脸支付设备的商业零售企业,提供每台设备不超过2000元的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发放给安装设备的商业零售企业,或向其提供设备、且注册地在杭州主城区的设备供应商。

对于开设智能化无人值守商店的企业,占地面积超过20平方米,或占地面积超过5平方米且货柜容量超过50立方米的,给予每个无人值守商店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资金。

推进“互联网+”特色街区建设,探索建立杭州市商业特色街APP(每建成一条补助100万元),并逐步向街区经营户延伸;推广应用智慧商业、智慧交通、智慧公共服务、智慧物流、智慧管理,逐渐形成智慧商圈(每推广运用一条补助100万元),通过wifi全覆盖、移动支付、现场体验、信息共享等开创生活和街区消费新模式,实现全杭州市级商业特色街的转型升级。

对于电商平台及平台内商家利用线下场地开展快闪店促销活动,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促销时间5天以上的,给予每次促销活动不超过3万元扶持资金。

对于年交易额50亿元以上电商平台开设线下体验店、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每家不超过50万元扶持资金;对于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扶持资金。扶持资金可给予电商平台企业或提供线下场地的物业业主。

以上资金由市财政及区、县(市)财政共同承担。其中,涉及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开发区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各承担50%;涉及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分别承担25%和75%。上述市级扶持资金,在商务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五)加强组织保障

17、成立杭州市推进新零售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规划局、统计局、市场监督局、城管委、商务委、西湖风景名胜区、商旅集团、钱投集团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

18、加强部门及地区间协调配合。财政局负责配合落实新零售发展扶持资金;市规划局负责配合新零售布局规划导则的制定;市统计局负责配合新零售统计体系与现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体系对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做好新零售企业落户快速简便的注册服务工作;市城管委负责配合做好新零售企业户外店招广告的管理服务工作。

各、区县(市)要针对新零售业态发展的实际情况创新监管模式;对辖区内单一法人主体的新零售连锁企业的税收分成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数据做好协调工作。

19、建立新零售目标考核体系。市政府在年度考评中,将新零售重点发展项目细化分解到各相关区县(市),各区县(市)进一步将目标任务分解到街道乡镇。市政府在对各市级部门综合考评中,将新零售工作目标按照各单位职责进行细化分解。

20、加强与线上龙头企业战略合作,通过网络平台和网络媒体大力宣传新零售。定期向中央和省级媒体推荐发送杭州新零售建设的标志性项目。发动市属主流媒体,对杭州市新零售发展状况进行跟踪报道。